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是加強紀律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在黨的紀律體系中,如果說政治紀律是綱、其他紀律是目,那么組織紀律無疑就是“首目”。組織紀律是規范和處理黨的各級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以及黨員與黨員之間關系的基本規則,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戰斗力的重要保證。
嚴格的組織紀律是黨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優勢
組織嚴密和紀律嚴明是列寧創建的新型無產階級政黨的鮮明特征。列寧要求加入共產國際的各國共產黨堅持嚴格的組織紀律性原則,這一原則對中國共產黨產生了深遠影響。我們黨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建立起來的政黨,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組織嚴密和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優勢。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九十多年來,我們黨櫛風沐雨、歷經坎坷,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發展成為世界第一大執政黨,組織嚴密是重要保證。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進程中,嚴格的組織紀律規定,對保證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和全黨的行動一致,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從黨的紀律建設歷程看,我們黨自建黨之日起就高度重視組織紀律建設。黨的一大通過的黨綱特別強調黨員身份認定的組織確認原則,即明確接收新黨員的手續。二大通過的黨章更為詳細地規定了組織紀律建設的具體規定和組織原則,比如“下級機關須完全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一切會議均取決多數,少數絕對服從多數”等規定,初步體現了民主集中原則的基本精神。五大首次將民主集中制確定為黨部的指導原則,強調黨員要“在黨的一定組織中工作”的組織紀律要求。七大通過的黨章明確了民主集中制的四項原則,即黨員個人服從所屬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部分組織統一服從中央。從此,民主集中制原則作為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貫穿于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全部發展歷程。
從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看,1997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和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均把組織紀律和人事紀律規定合并成一章,列在政治紀律規定之后。2015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單獨把“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列為一章,新增了不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違規取得國(境)外居留權或者外國國籍,違規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等違紀條款。新《條例》的組織紀律規定,傳承和弘揚了嚴明組織紀律的優良傳統,為全黨同志在遵守組織紀律問題上劃出了清晰的、不可逾越的“底線”。
重視應對當前組織紀律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是需要我們認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課題。為什么要如此重視應對組織紀律問題?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在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各種復雜的人際關系和利益關系給黨內生活帶來了深刻的影響,為當前組織紀律建設提出許多新挑戰和新要求。2014年6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推出“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網上調查”,調查結果顯示,74.1%的網民認為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依然嚴重。組織紀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比如,有的黨員和領導干部組織觀念淡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目無組織紀律,跟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安排;有的黨組織松松垮垮、稀稀拉拉,像個大車店、大賣場,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有的領導班子割裂民主集中制原則,要么只講集中不講民主而導致家長制、一言堂,要么只講民主不講集中而導致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面對組織紀律松弛已經成為黨的一大憂患這個現實,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必須積極應對組織紀律建設的新挑戰新問題,把組織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組織紀律性是黨性修養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紀律性必須增強全黨同志的黨性修養,特別是要增強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全體黨員和領導干部,只有在嚴格的黨內生活中反復錘煉,才能夯實黨性基礎、百煉成鋼,才能經受住長期執政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考驗。我們共產黨人特別是領導干部都應該心胸開闊、志存高遠,始終心系黨、心系人民、心系國家,自覺堅持黨性原則。堅持了黨性原則,就不會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或者使自己游離于組織之外。堅持了黨性原則,就會自覺遵守組織紀律,就不會違反組織紀律規定,更不會觸犯國家法律。因此,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要從增強組織紀律修養做起,嚴格按照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的原則,用嚴明的組織紀律管好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
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化組織紀律建設
我們黨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的領導核心地位不僅體現在思想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上,而且體現在黨的嚴密組織體系和強大組織能力上。在新形勢下,要繼續發揮黨的組織優勢,首先必須把組織紀律建設好,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組織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
切實增強組織觀念。組織觀念就是共產黨員對黨組織的正確態度,集中體現在民主集中制“四個服從”上。“四個服從”既是黨最基本的組織原則,也是最基本的組織紀律。黨員自宣誓入黨之日起,就意味著要承擔比公民更多的義務,必須做到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全黨同志必須強化黨的意識,通過不斷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強化全體黨員和領導干部的組織觀念。
健全完善組織制度。嚴明黨的組織紀律,最根本的是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著力解決發揚民主不夠、正確集中不夠、開展批評不夠、嚴肅紀律不夠等問題。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具體制度。請示報告制度是組織紀律的重要內容,也是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領導干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這是必須遵守的組織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干部是否合格的試金石。
嚴格執行組織紀律。制定了好的紀律,關鍵在貫徹執行好,真正發揮紀律的權威性和實效性。執行組織紀律就要明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按照什么樣的程序做事情,違反了組織紀律就要受到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黨紀就是底線,處分就是懲戒。紀律處分條例關于組織紀律的規定,明確了全體黨員在組織紀律問題上不能觸碰的“紅線”和“底線”。領導干部要切實擔負起加強組織紀律建設的責任。要切實把黨的組織紀律挺在前面,用組織紀律管好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必須重視組織紀律的貫徹執行,重點加強對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問題突出的要啟動問責機制,嚴肅追究責任。